各有关二级学院(中心、研究院)、教师:
近期科委发布了关于开展2024年东方英才计划拔尖、青年项目科技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,请积极组织教师进行申报,具体申报要求请登录科委网站(http://stcsm.sh.gov.cn/)或点击通知下方科委申报通知原文链接查看。
我校申报事宜、时间节点安排如下:
1、拔尖项目(原优秀学术带头人):学校限额1项,相关二级学院(中心、研究院)限报1项,顶尖专家推荐不占名额。
2、青年项目(原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):学校限额1项,相关二级学院(中心、研究院)限报1项,顶尖专家推荐不占名额。
3、申报人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具有爱国奉献精神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。
4、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
(1)国家级人才计划、人才高峰工程入选者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拔尖、青年项目;
(2)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、创业、青年项目和东方英才计划团队、领军、创业、拔尖、教师项目的入选者,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尚在支持期内的,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;
(3)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、创业、青年、浦江项目和东方英才计划团队、领军、创业、拔尖、教师、青年项目的入选者,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;
(4)担任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,且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(市管干部),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拔尖、青年项目。
5、申报人只能选择东方英才计划一个子项目、一个平台申报(已申报2024年度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、青年项目,不可申报2024年度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科技平台项目)。
6、请符合申报条件、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填写附件中的推荐表,在二级单位规定时间内交各二级学院(中心、研究院)审核。
7、二级学院(中心、研究院)和申报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,申报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,二级学院(中心、研究院)应当对申报人的申请资格负责,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,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。
8、二级学院(中心、研究院)请认真审核,择优推荐。学校受理截止时间:2024年9月19日上午10点,请各二级学院(中心、研究院)将推荐表和盖章后的申请单位承诺书发到OA邮箱。
9、学校对各二级学院(中心、研究院)推荐人选进行审核、审查、评审,确定学校拟推荐人选。
10、学校推荐人选登录“上海国际人才网”(www.sh-italent.cn) —“项目申报”—“东方英才计划”进行填写
11、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,逾期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钟丽莎
联系电话:13371896560